摘要
职位数量: 3
招聘人数: 30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
截止日期: 2025-02-08
工作地点: 西双版纳
公告详情
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始建于1988年,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首批重点建设的民族医医院之一,是
为加强西双版纳州州直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服务工作,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劳动用工管理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56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西政办发[2017]76号)等相关规定,西双版纳州傣医院医院计划开展2025年2月编外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招聘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评价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规范流程,公开报名,综合考评,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1.傣医师4名;
2.中药师2名;
3.护理岗24名。
三、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1.基本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心理、身体健康,无从医禁忌症者。
(4)政治思想好、爱岗敬业、勤学肯干,且愿意从事卫生事业者。
(5)热爱医疗事业,医德医风高尚,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及调配,思想进步,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2.具体要求:
(1)傣医师:高中起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傣医学专业,年龄在30岁以下,在我院就业见习且考核合格者或参加傣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社会人。
(2)中药师:高中起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药学专业,年龄在30岁以下,在我院就业见习且考核合格者。
(3)护理岗:高中起点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护理学相关专业,年龄在30岁以下,在我院就业见习且考核合格者优先。
3.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按规定落实就业岗位的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5)在以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机关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与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未满3年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人事科。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
1.《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
2.个人简历。内容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得奖励表彰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资格证书(护士职业资格)等。
3.承诺书(考生须承诺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附件2)
上述材料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公众号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三)资格审核。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学历、见习工作实绩、表彰奖励等,按符合资格条件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报名截止后,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审核结果,由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引工作全过程,招聘各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面试。时间为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开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人际交往技巧以及专业技术、分析判断、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团队合作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能力。
(五)体检。根据招聘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如有特殊情况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所有岗位拟聘人员均需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有聘用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公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院内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薪资待遇
按照《西双版纳州民族医药研究所(州傣医医院)合同制职工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核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州卫生健康委巡视检查。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招聘工作人员和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所有招聘工作人员和考生,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
(四)所有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审计科0691-2723977
联系电话:人事科0691-272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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